党委组织部(党校)是负责学校组织工作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责如下:
一、根据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规定以及校党委的指示和决定,研究提出学校党建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计划。制定贯彻上级文件、落实党委决定的具体措施,经党委审批后执行。
二、按照党章和上级组织的要求,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,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、民主生活会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。加强领导班子、干部、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,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。
三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,搞好干部管理,加强对干部的了解和考察,协助院党委合理使用和调配干部,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培训,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。负责组织实施对中层干部的考核评议工作。做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。
四、负责全校党员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。积极开展党员教育、党风党纪教育工作,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
五、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、干部统计和党内统计报表工作以及干部档案的管理工作。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。
六、加强党建和干部工作的研究和探索,不断总结新经验,提高新时期党建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水平。
七、开展“创先争优”活动,组织党内的先进评选和表彰工作,总结推广党建工作经验,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。
八、完成党委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