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   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

    发布时间:2023年03月29日编辑:浏览次数:357

      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:

        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、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,贯彻落实《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》《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》,根据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(教社科〔20062号),现将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(以下简称项目)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  一、申报内容、申报条件、申报办法、申报要求等材料可从教育部网站下载查看

      1、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://www.moe.gov.cn/s78/A13/tongzhi/202303/t20230323_1052337.html

      2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

      https://218.241.235.188/indexAction!to_index.action

      二、申报程序

      1.请申请人于413日前将《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(一式1份)纸质申报材料(申报评审书、汇总表、意识形态承诺书)统一报送科研处,并将相应的电子申报材料(命名方式:2023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+姓名+项目名称)发送至科研处邮箱(azykyc@uta.edu.cn)

      2.直接采取网上申报。请申请人从教育部社科司主页(http://www.moe.gov.cn/s78/A13/)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•申报系统中填报申报材料,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,于417日前提交至学校审核。逾期不予受理。待立项公布后,已立项项目需提交1份与系统上传材料相同,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、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,统一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。

      三、其他要求

      1、申请人应认真阅研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及以往立项情况,提高申报质量,避免重复申报。

      2、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,《申请评审书》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、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,否则按作废处理。

      3、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,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发现查实,取消三年申报资格,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。

      4、各二级学院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,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、真实,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。

      四、联系方式:

      联系人:贾老师 64389341

      科研处邮箱:azykyc@uta.edu.cn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 


      附件1: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汇总表.xls

      附件2: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.pdf

      附件3:教育部2023年度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.rar

      附件4:申请评审书填报说明及注意事项.doc

      附件5:教育部人文社科管理办法.doc

      附件6:意识形态承诺书.docx


       

      科研处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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