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按照学校要求,学院国家奖学金现追加1个名额,按照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《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的通知》(教财函〔2019〕105号文件)文件要求,学院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经个人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院评审等程序,拟确定应化2221班李瑞同学为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学金(第二批)拟推荐人选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1月2日至11月6日。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于11月6日前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向学院反映。
联系人:郝建文;联系电话:0551—64689842;邮箱:36106114@qq.com.